1.不點交。
2.拍定後不點交:本分署113年3月4日至現場執行時,據地政人員陳稱,本標土地位於源遠路260巷34弄11號至源遠路260巷26弄17號前方之巷道;惟現在實際狀況如何,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。
3.本件拍賣之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。
4.經查詢基隆市政府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系統,本件土地屬道路用地。
5.據基隆市政府113年3月7日基府都建貳字第1130210589號函所載,本標土地為(65)基使字第00321號、(65)基使字第00224號、(66)基使字第149號等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,符合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規定之建物所有人有優先承
買權。
6.#本件採現場投標與通訊投標並行之方式#