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,拍定後不點交。
2.本件無抵押權。
3.本件拍賣之不動產,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,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,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。
4.本件暫編1284號建號房屋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,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,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,請應買人注意。
5.本件女中段295地號土地上有門牌宜蘭市女路2段296號房屋,女中段296地號土地為騎樓。566建號一樓騎樓、後方倉庫為增建,一樓設有神明桌,有神像、牌位。二樓露台、後方廚房,三樓後陽台、四樓均為增建。鄰人稱該屋為債務人兒子居住使用。